由于质疑“竞价排名”有欺诈,深圳一律师状告百度,昨天,记者从当事律师黄维领处了解到,他的起诉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驳回。
去年8月,深圳律师黄维领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起诉到福田区法院。他诉称:两被告及其工作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以设定“智能匹配”产生大量的无效广告(点击),或以虚构统计数字夸大消费金额的方式等非法手段来增加其消费额度,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公开其消费明细,就欺诈行为进行正式道歉,并赔偿他损失共4万元。
今年11月3日,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百度公司认为,这是一起恶意炒作的案件,百度并没有违约。据悉,网民每点击一次客户推广的网站链接,百度就会收取客户相应的费用,而黄维领用其所购的第三方防恶意点击的系统软件的统计结果与百度公司统计不同,百度公司对此表示质疑,但拒绝公布消费清单,理由是其属于隐私。
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公司已经充分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对黄维领用第三方防恶意点击的系统软件的统计结果,法院不予采信。该院认为,黄维领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黄维领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黄维领表示正在考虑是否上诉。(南方都市报) |